我们可以收回我们的房子吗 我和我堂弟有三间门面约160平方米,二楼一层约160平方米,产权属于我们三人,房屋建好后我三人出外打工,由我们的父亲把房屋租赁出去(我们没有委托,也没征求我们的意见),合同期签订为十年,每两年交付一次租金,租金为前四年每年7万元,后六年每年6万元。期间允许乙方转租,但乙方必须把之后的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第三年,乙方把二楼转租出去(我们有乙方的转租合同),但乙方并没有把之后的租金一性付给我们。我们的父亲觉得他们已经收了乙方这两年的租金,只是口头告知乙方违约。现在第四年的租期结束。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可以收回我们的房子吗?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可以收回我们的房子吗?
2013-03-15 21:02 小小陈cd(贵州-毕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戴海龙律师 2013-03-15 21:05
转租应该在原租赁期限内,否则可以要求房客搬离。
2 徐志远律师 2013-03-15 21:20
如果你们不同意转租,可以解除合同的。
3 李水全律师 2013-03-15 22:01
你有权利收回房屋。
4 唐羽生律师 2013-03-20 18:25
有权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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