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为终审裁定。请各位律师们看看!给个办法?谢谢 我们是行政官司。(案件内容;某学生因犯小错“因中午让一名女生进宿舍聊天被学校老师发现”当时宿舍还有其他男同学在场,就被学校直接以最大的惩罚“开除学籍”处理)一审认为不属于行政,判决为不受理,然后打报告去中院,中院出文件说 该案件属于 行政案件,要求初院重审。初院再审,胜诉。对方不服,向中院提出上诉,而这时中院出文件,说该案件 不属于 行政案件。我们败诉。对于中院的这种做法!先说属于行政,然后又说不属于行政的 做法!让我们很 矛盾!到底是属于还是不属于!或者中院的这类做法是否正确?请各位律师们给我们个答复!
2010-07-12 23:42 ttmb13……(广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13 22:1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人认为中院不应该朝令夕改,不管是不是行政案件,都应该给你们一个详细的答复,不能让人家觉得云里雾里。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07-13 09:23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