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 我在他人那里买了一户房子,由于当时该房已经贷款,我连同房贷一起接收过来,扣除贷款我交了剩余的房款并签了购买合同,合同中提到“贷款期间不能更换房产证,等贷款还清后更换房产证时买方承担70%和卖方承担30%的房产交易税”可是当我垫付了全部的交易税后卖方拒绝承担他应付的那部分费用。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我可以起诉他吗?根据什么起诉他?
2010-07-12 18:13 笑对一生(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7-12 18:54
合同当然有效!
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起诉维权!
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