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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建造,房屋建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时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未指定所有人
房屋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建造,房屋建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时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未指定所有人 房屋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建造,房屋建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时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财产分割,未指定所有人。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也是农村户口,但户籍没在女方村,该房屋在离婚后占地,男方可以获得房屋补偿款吗?现在女方让男方签署放弃权利协议,给男方一定补偿,补偿不是现金,就是签协议约定放款后给补偿,那么协议如何写,才能保证男方在签署放弃协议后,和女方的协议有效?
2019-11-11 18:16 elena(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11 19:19
可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9-11-11 19:10
可以分补偿
3 孙瑞岭律师  2019-11-11 20:13
找律师代写
4 110网律师  2019-11-11 20:58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5 冯倩雯律师  2019-11-11 23:18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起诉。
6 易冬生律师  2019-11-12 10:20
可以分补偿
7 ★徐冰兰律师  2019-11-12 12:54
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未确保协议合法,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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