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显示公司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显示公司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显示公司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吊销营业执照!公示日期:2019年6月27日!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入这家公司的股东.国家公示网显示我:占9%股份.最终受益:无.职位:监事!实际: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没担任这个公司任何职务.这家公司是我叔叔、父亲在外省成立的公司.(从小与父亲关系不好.离异家庭.后阿姨更是恶毒)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我是成都本地人.公司在大连!国家企业信息网公示:严重违法.会如何处置
2019-11-10 19:39 妙皈(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10 19:45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9-11-10 19:48
委托律/师处理
3 柳士荷律师  2019-11-10 20:40
可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