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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个事。我单位有个职工,在2018年9月6日工伤,工伤认定要求一个月内上报申请材料
我这里有个事。我单位有个职工,在2018年9月6日工伤,工伤认定要求一个月内上报申请材料 我这里有个事。我单位有个职工,在2018年9月6日工伤,工伤认定要求一个月内上报申请材料,由于遇到国庆,我单位于10月11日上报材料,后来拿到市人社局工伤科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但在去人社局社保科报账时,说是工伤申报时间超期五天,不给报账,请问从法律角度上我们应该怎么做?社保科的说法合理么?
2019-11-08 13:05 ask201……(云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9-11-08 13:29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2 陈剑峰律师  2019-11-08 14:20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一年时间,咋过期了呢?
3 陈晓云律师  2019-11-08 14:4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4 冯倩雯律师  2019-11-08 15:17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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