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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关于单位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 我是北京市某单位的退休职工,在1992年至2005年期间,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大约差50%。请教下列问题:
1、劳动仲裁或法院是否受理赔偿养老金损失的请求?
2、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举证责任可否要求单位承担?
3、赔偿的数额是否有计算的依据?
4、诉讼时效是否为一年?
2013-03-13 16:46 ljg041……(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3-13 16:48
可以要求补缴
2 孙新律师  2013-03-13 16:53
您好!如果只是养老保险的问题的话,仲裁是不会单独受理的,需要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3-03-13 16:57
你好,已经过了时效了。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13 17:08
你好,1、应当受理;
2、可以;
3、有依据;
4、追交社保不受诉讼限制。 我的补充: 2013-03-13 17:08

4、追交社保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5 赵剑律师  2013-03-13 18:17
1、可以申请社保稽查;2、去社保查询你的缴费基数,你需要证明你的实际工资数额;3、可以申请补缴;4、劳动案件时效为一年
6 常路律师  2013-03-13 18:22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7 孙新律师  2013-03-14 06:28
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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