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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2019年1月份在平安普惠贷了一笔20W的资金,然后分3年还
您好,我今年2019年1月份在平安普惠贷了一笔20W的资金,然后分3年还 您好,我今年2019年1月份在平安普惠贷了一笔20W的资金,然后分3年还,我现在还9个月了,虽然前面都有还完不过也有逾期个1.2天,然后这次他们的工作人员直接叫我还全款,因为某些原因我资金比较紧张,也和他们说这2天就能把分期的给还了,20W3年下来是要还30W
2019-11-02 12:46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11-02 12:48
只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1-02 12:53
找律师帮你分析合法性 研究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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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1-02 15:40
谨慎操作避免风险。
4 冯倩雯律师  2019-11-02 13:21
如果发生逾期,可以协商处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11-02 14:00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石亚男律师  2019-11-02 14:53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7 李大贺律师  2019-11-04 09:27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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