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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提出过辞职申请为由过两个月后才辞退员工,不赔偿合法吗?
公司以提出过辞职申请为由过两个月后才辞退员工,不赔偿合法吗? 我是长沙麓谷一家公司管理人员, 8月份提出过离职申请, 公司老板坚决挽留, 现因工作原因老板以此为借口要辞退我, 不给任何补偿!员工辞职申请复函
文铁桥同志:
你于2019年8月15日提交的辞职申请已收悉。经过多方协调、沟通,发现你的离职理由充分,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你答复如下,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公司同意你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公司批准你于2019年10月28日离职并终止劳动关系,工资结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非常感谢你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请你于2019年10月28日18:00前办理完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凭本复函到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并至相关部门办理文件及实物移交、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然后凭办理完毕的《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到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证明》。
 
长沙麓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0月28日
2019-10-28 15:19 文铁桥(湖南-长沙)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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