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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纠纷
交通纠纷 孩子15岁未成年,骑电动车因躲车,撞伤一位妇女,我方送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我们出的,看好病后要求赔偿,应当怎样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孩子未成年负什么责任?
2013-03-10 19:43 363420……(内蒙古-乌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10 20:37
全部损失都应给付赔偿。误工费以受害人自身的工资损失为限
2 刘青芳律师  2013-03-10 19:51
你好,先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问题。
3 王晔律师  2013-03-10 19:58
报警,有交警认责。按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4 张  静律师  2013-03-10 20:0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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