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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下班时间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的理赔若干问题咨询?!
关于员工下班时间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工伤)的理赔若干问题咨询?! 我司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的私企,在今年1月份我司一名员工在下班途中出现非员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现有如下两个疑问咨询下:
1.该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因有第三方肇事者,有走车险理赔了,那我们单位这边是:1)按从高原则补差额?2)适用于双重赔付?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
2.该员工到今年10月份满50周岁,根据《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那我司这个员工应该是扣减50%吗?
2019-10-13 10:52 szm918(江西-吉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10-13 11:06
可以就近委托律师分析。
2 冯倩雯律师  2019-10-13 17:34
工伤的问题先申请工伤认定。
3 110网律师  2019-10-14 19:14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
4 闫燕律师  2019-10-16 13:41
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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