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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卖房为由收取乙方十万定金,写了收条,但是甲方房子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
甲方以卖房为由收取乙方十万定金,写了收条,但是甲方房子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 甲方以卖房为由收取乙方十万定金,写了收条,但是甲方房子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现乙方报警,甲方被警方带走48小时左右。请问甲方怎么做可以不被判刑、直接释放。
补充:甲方房子为小区商品住宅房,已经在银行做了抵押,所以没办法过户给乙方。但是在卖房的时候并没有向乙方说明具体情况。
2019-10-13 08:29 冰小兰♠花花(吉林-辽源)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10-13 08:55
在银行做了抵押,可以起诉 到法院解决。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9-10-14 15:21
此事甲不构成刑事犯罪,此案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无权管理。
3 朱君秀律师  2019-10-13 08:31
答:还钱,
4 魏巍律师  2019-10-13 09:12
委托律师辩护
5 陈铠楷律师  2019-10-13 10:13
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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