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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
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 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而是继续行驶-后因为交警大队找到我- 后就我们协商处理。需要我赔四万块钱给我被撞得那人。 被我撞的那人轻微擦伤无大碍。 我需要赔四万块钱吗? 
2019-10-08 21:01 A动感光波biubiubiu(广东-惠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0-08 21:02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律师帮忙核算。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0-08 22:22
根据责任划分其生或者起诉赔偿。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10-08 22:53
可以及时报警定责
4 陈晓云律师  2019-10-08 21:22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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