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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
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 本人于今年十月十四号凌晨三点左右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撞上一辆电动车后没有立即停车。而是继续行驶-后因为交警大队找到我- 后就我们协商处理。需要我赔四万块钱给我被撞得那人。 被我撞的那人轻微擦伤无大碍。 我需要赔四万块钱吗? 合理么。
2019-10-08 20:19 ask201……(广东-惠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0-08 20:22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律师帮忙核算。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0-08 22:28
不合理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10-08 20:28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4 王珂律师  2019-10-08 20:39
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先
5 冯倩雯律师  2019-10-08 22:5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交警进行责任划分,再各自承担。
6 石亚男律师  2019-10-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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