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 在学校课间教室里A同学想叫B同学,推了一下B的胳膊,B正两只手玩弄手指,B的食指发生食指末节伸肌腱支点韧带断裂,想请问这种情况,B同学的伤势责任该怎么划分?A,B同学监护人学校均有责任吗?各责任比例多少?
2013-03-09 11:45 JIANZI……(河北-秦皇岛)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水全律师 电话:15032036955 2013年03月09日 12时39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3-03-09 11:45
A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孙海军律师 2013-03-09 11:51
a的监护人和学校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3-09 11:55
A同学和学校对B同学的受伤都要承担责任
5 张 静律师 2013-03-09 11:55
有A同学的家长及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6 刘青芳律师 2013-03-09 12:05
你好,由A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