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离婚分割问题 我父亲于94年单位分房 全款买了一套房子 94年元旦前就上房入住了但由于单位问题 合同和房证一直没办理 当时只有收据 后来单位办理的时候把收据收走了 95年和我继母结婚 合同和房证是96年办理下来的 房证是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 2011年这房子以买卖名义 实则赠与过户给我 现在父亲和继母要离婚 继母有权分得房子或者有权问我要钱吗?如果需要买房的证据 什么证据可以被法院支持?
2013-03-09 11:34 zhouna……(江苏-徐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3月09日 11时39分
属于现再婚前财产,你父亲有权赠与你,而不必你继母同意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09 11:36
款项支付凭证与证人证言都可以。
3 孙海军律师 2013-03-09 11:45
如果已经办理过户,该房子和你继母无关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09 11:52
你好,书证,或者证人证言。
5 110网律师 2013-03-09 12:11
你好:过户给你就是你的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