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公款的连带责任。急急急 公司出纳挪用公款380多万。因出纳本身的疾病住院。这个数额空子才浮现出来,现在出纳因自身的疾病还在医院抢救,公司的会计和法人代表之前对此事都是全然不知的,如果单位报警,那么会计和法人代表都会受牵连吗?都会有什么责任,报了警有什么后果?会不会坐牢并失去工作? 注:银行的对账单从2011年开始出纳就没有拿过一张回公司,2011年1月到3月短短3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200多成的差额。大部分款都是现金提取走的。出纳、会计、法人都会负上什么样的责任呢?
2013-03-09 10:19 许爱林(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3-09 10:21
建议及时报警,由警方来侦查。该承担责任的就要承担责任。
2 梁森律师 2013-03-09 10:21
谁犯法谁承担。
3 曾邵华律师 2013-03-09 10:24
如果公司的会计和法人代表之前对此事都是全然不知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4 孙海军律师 2013-03-09 10:26
已经涉嫌到经济犯罪,属于挪用资金罪
5 110网律师 2013-03-09 10:34
明知的为共犯,企业负领导责任,但不至于承担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