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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高院关于挪用公款量刑标准,特别是有没有100万的界限
广西区高院关于挪用公款量刑标准,特别是有没有100万的界限 广西区高院关于挪用公款量刑标准,特别是有没有100万的界限,即100万一审在中院,二审在高院这个说法。或挪用100万不归还是否判无期。
2013-03-01 14:57 梁洁123(广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3-08 10:44
您好!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2 王晔律师  2013-03-01 15:30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3 孙新律师  2013-03-02 09:37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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