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户口迁到女方家,公证过,现一家子享受村待遇吗. 因为女方家住福建龙岩的一个小村庄里,身体残疾,婚配对象远在山东,父母舍不得远嫁,男方户口随女方户口,并在福建龙岩公证结婚,并且2009.2012符合计划生育了一女一子.孩子户口也在当地村庄.问:现在是否一家子可以享受当地包括村里的福利待遇呢.特别是女方户口等于一直没迁移,一直在当地村里.
2013-03-08 10:07 sakura……(福建-龙岩)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08日 10时08分
你好!可以享受。
2 张 静律师 2013-03-08 10:09
按当地的政策分配
3 刘青芳律师 2013-03-08 10:14
你好,应当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4 110网律师 2013-03-08 12:13
如你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有权获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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