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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被征用时 地上附着物:简易房的补偿归属纠纷
田地被征用时 地上附着物:简易房的补偿归属纠纷 我方从乙方田主林某某租了一亩田地来种菜,菜地上搭建了约60平方简易房;现此田地被征用。土地被征费用归属乙方房东。争议:乙方想占有地上附着物简易房和青苗补偿费用;
1:当初租赁没有签合同,2:已经交了两年租金,没有收据。3:村委会不想管这事,让我方与乙方田主协商;4:隔壁其它租田地种菜农户的赔偿时,没有签合同;他们的田主房东把简易房的补偿归种菜农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调整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03月实行)
六、补偿费的发放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所有权人,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
七、保障机制和措施
(四)对采用不法手段骗取补偿或补助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回非法所得。
6:我方目前能收集证据的是电话录音,证明已经交了两年租金;周围菜农户证明简易房是我方搭建,为所有权人;

请教:
1:后续若到法院打官司,需要增加什么证据类?
2:没有合同的情况,市政府的通知文件支持我方的概率多大?请律师多多指点
2019-09-21 22:03 yan236(福建-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9-21 22:10
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9-09-21 23:42
可以委托我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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