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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公司7月份开始请假,公司为我缴纳7.8.9三个月的社保
本人在公司7月份开始请假,公司为我缴纳7.8.9三个月的社保 本人在公司7月份开始请假,公司为我缴纳7.8.9三个月的社保,但我7月份加公司押金共900有余,现公司让我补缴8.9月份的社保2434,包括个人及公司部分,这样是合理的吗,如果只单纯扣我个人应缴纳部分,我在公司的钱完全够了,现又让我缴纳这么多,该怎么解决,去社保局投诉有用吗
2019-09-21 13:05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9-09-21 15:44
如果你8/9月不工作了,合理。你投诉什么啊?不予理睬吧
2 李晓玲律师  2019-09-21 16:46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3 冯倩雯律师  2019-09-21 17:41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9-09-21 20:29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柳基伟律师  2019-10-03 20:33
可以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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