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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贷款高额利息陷阱
平安普惠贷款高额利息陷阱 平安普惠贷款高额利息陷阱
2019-09-18 14:01 ask201……(江苏-苏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9-18 14:02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9-18 14:23
找律师分析合法性 讲解处理方案
3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09-18 14:24
有没有合同约定呢? 可发合同给我,刘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9-19 07:12
看具体合同处理
5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9-19 10:09
你好,骗人的。
6 韩士队律师  2019-09-18 14:33
远离网贷
7 李大贺律师  2019-09-18 15:2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8 冯倩雯律师  2019-09-18 15:57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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