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置方面的问题 因个人不满北京购房条件故委托朋友以朋友的名义买房,但房屋首付及后续的支付钱都由本人出,因房产证上注明的是朋友的名字,是否可以双方事先签订一份合约证明此房房产证虽然写的朋友的名字但实归我个人所有,公证处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若之后出现财产纠纷,此合同是否可以保障我个人的权益?谢谢
2013-03-07 10:14 candym……(北京) 已有 1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3-07 10:25
您好!
可以协议约定。
可以协议约定。
2 110网律师 2013-03-07 10:15
不能公证,合同无效。
3 赵亮律师 2013-03-07 10:15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说所有,你这种为规避北京市限购政策借用他人名义买房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公证机关不会受理,建议谨慎考虑,一旦房屋登记在你朋友名下,产权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最多只能要求返还房价款。 我的补充: 2013-03-07 10:16
另外,即便你们之间有合同约定,合同也无效,无法保证你个人权益。
4 徐卫东律师 2013-03-07 10:17
你好,这份合约公证处是不会公证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5 孙新律师 2013-03-07 10:20
无法公证,合同无效。风险较大。
详情可来电来访。
详情可来电来访。
6 110网律师 2013-03-07 10:22
你好,无法经行公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7 李建成律师 2013-03-07 10:25
可以协议约定
8 孙新律师 2013-03-07 10:28
具有风险,即使签订协议,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9 王润律师 2013-03-07 10:39
无效,不建议这样办。
10 王伦律师 2013-03-07 10:45
你们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法保障你个人的权益,房屋产权以房本登记为准
11 孙新律师 2013-03-07 10:51
可以签订所有权协议公证。
12 孙新律师 2013-03-07 10:57
您好,法律不保护借名买卖,一般无效,公证处不予公证,法律风险很大,望谨慎,祝好
13 李同红律师 2013-03-07 10:57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这种情况可能不会公证。
14 孙新律师 2013-03-07 11:03
您好!此类房屋买卖存在风险,毕竟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建议慎重考虑
15 常路律师 2013-03-07 11:10
您好,合同无效。
16 孙新律师 2013-03-08 17:32
你好,你和朋友之间可以签个协议。
本律师认为,公证处不会给你公证。
本律师认为,公证处不会给你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