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置的问题 因个人不满北京购房条件故委托朋友以朋友的名义买房,但房屋首付及后续的支付钱都由本人出,因房产证上注明的是朋友的名字,是否可以双方事先签订一份合约证明此房房产证虽然写的朋友的名字但实归我个人所有,公证处公证后是否具有法律效益?若之后出现财产纠纷,此合同是否可以保障我个人的权益?谢谢
2013-03-07 10:13 candym……(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3-07 10:26
您好!
您可以与您的朋友签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保障你个人权益。
您可以与您的朋友签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保障你个人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3-03-07 10:14
你可以与朋友签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保障你个人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3-03-07 10:25
可以与朋友签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保障的权益
4 陈晓云律师 2013-03-07 10:36
可以约定,但要过户到你名下的,必须你的家庭具备在京购房资格
5 孙新律师 2013-03-07 17:13
风险较大,谨慎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