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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问题?
购买商品提供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问题? 我属于四川省内户籍,目前在成都郫县购买一套商品房,采取的商业贷款,目前已经签定合同,并在1月31日向提交了贷款材料,3月5日接到银行打来电话说我还需要补办1年的当地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这一条当在成都五城区内要求提供),说是3月才出台的新政策,郊县也要提供,当时购房时楼盘也没提到这一点,我现在的社保也没交满1年(户籍城市有4年的社保),这个属于谁的责任?我必须补办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吗?可以解除合同吗?该怎么办?
2013-03-06 21:47 guoty(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3-06 21:50
这个政策是才出台的,是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
2 孙海军律师  2013-03-06 21:51
属于不可抗力,不属于任何人违约
3 110网律师  2013-03-06 21:54
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3-03-06 21:55
你好,新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这属于政府政策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都可以自愿解除合同,不存在违约责任。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5 李水全律师  2013-03-06 22:41
可以解除合同。
6 李小利律师  2013-03-07 09:08
你好,可以解除合同。
7 110网律师  2013-03-07 09:22
你好!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你们可以解除合同。
8 110网律师  2013-03-07 09:47
你好,回复如下:
1、属于情势变更,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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