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再平安车主贷借款12.6万,三年还,每个月还5523 您好,我再平安车主贷借款12.6万,三年还,每个月还5523.12,三年需要换198832.32,利息72832.32,这种利息合法吗?
2019-09-08 22:21 ask201……(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08 22:25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9-09 09:25
可以起诉
3 申维丰律师 2019-09-08 22:30
您好,建议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4 赵江涛律师 2019-09-08 22:47
需要 核算
5 徐卫东律师 2019-09-08 22:51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6 宋超律师 2019-09-08 23:02
你好,一般不合法,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9-09 09:26
您好,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8 苏荣杰律师 2019-09-09 10:55
您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百分之二十四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9 李大贺律师 2019-09-09 11:2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10 冯磊律师 2019-09-09 14:00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11 李英华律师 2019-09-09 14:24
你好 超过银行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在平安普惠,签了一个贷款合同。借款3万元。合同上有一
8个回复请问我在平安普惠借款8万元,三年还,每个月还3875元现在还了31期
3个回复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因为个人破产,暂时无法一次性还清平安i贷借款
3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平安普惠贷款54000元,每个月要还2637.05,这中间的利息是多少?该怎么
1个回复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平安车主贷,贷款了三万元!实际到账了两万九千元!每月还款1524
4个回复您好,在平安e贷借款2万工,需要先交4个点工本费,合理吗?可
1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前年在友信借款九万,分期三年每个月还款四千三百元
15个回复童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平安普惠2016年借款101000元36个月还清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