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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办案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办案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008年11月10日、2011年4月20日两次报案,我与父亲,祖父银行存款被他人冒领,分局和派出所受理我们报案,给《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后,却按信访案件进行,至今没有书面结论,现在分局通过督察受理后,开始让我配合取证,我不同意,分局办案人员查了几年,也查出冒领人,其中有亲属,也没有给我结果,我告分局,如不立案,我要告相关人员渎职,应该吧?
2013-03-05 19:11 曹暄12(辽宁-沈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3月06日 06时47分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3-05 19:12
你可以投诉.
3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05 19:24
构成渎职,甚至徇私枉法罪,可向当地警察督察部门举报,也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4 张  静律师  2013-03-05 19:12
应该的
5 110网律师  2013-03-05 19:16
您好,可以投诉
6 110网律师  2013-03-05 19:17
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7 110网律师  2013-03-05 19:19
可以。
8 梁志律师  2013-03-05 20:11
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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