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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你好! 2013年1月31号结婚,相亲时已知道女方跟别人未婚生子过,现在我们要办理准生证办不了,听邻居说女方生过不止一个孩子,问她,她一直坚持说一个,现在计生的要女方以前男朋友的地址,可她又说不记得不知道所以县计生办的沒法调查她以前到底生了几个,所以县计生办的连二胎的准生证也不给我办。我想提出离婚诉讼,请问离婚后将如何分配财产。老家的房子是农村建新农村没有任何手续,在婚前拆迁新建,想问房子是属于公家的还是我个人的财产,离婚后女方可以要求分一半房子吗?
2013-03-05 16:17 Q17100……(江西-赣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3-05 16:3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孙新律师  2013-03-05 16:35
可以一方有过错 少分过部分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3-03-05 16:52
您好,一方有过错 ,可以少分部分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3-03-05 17:08
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5 110网律师  2013-03-06 10:21
如果是婚前建的房子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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