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滥用职权么? 于2012年7月份到山东买了一辆车,从山东菏泽提档后,已经于2012年7月24日在洛阳正常入户。大约2012年11月份,陕西蓝田县法官找我了解车辆买卖情况,据法院的人说是车辆原所有人与别人有经济纠纷。我如实说明了购买的全过程,并在笔录上签字。2013年1月25日,车辆被陕西蓝田县法院查封。我又不认识陕西的人,之前的纠纷与我有毛关系呀?这属于滥用职权么?
2013-03-05 15:39 zhouhl(河南-洛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3-05 15:51
你好,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