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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跟人发生口角把对方打了,对方身上有擦伤,当天已经报警,
我婆婆跟人发生口角把对方打了,对方身上有擦伤,当天已经报警, 我婆婆跟人发生口角把对方打了,对方身上有擦伤,当天已经报警,对方第二天下午到医院检查之后住院到现在还没出院,第三天对方做了伤情鉴定说是轻微伤,今天派出所让我婆婆到派出所签字,这个字要签吗?之后需要注意什么?
2019-08-30 14:02 家家快乐(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8-30 16:06
委托律师分析,不要随便签字。
2 郎海华律师  2019-08-30 14:02
报警处理即可   好好相处
3 金聪聪律师  2019-08-30 14:16
不构成刑事犯罪,让对方去起诉好了
4 陈晓云律师  2019-08-30 14:22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 陈铠楷律师  2019-08-30 14:44
未达到轻伤可要求治安处罚。
6 易德铭律师  2019-08-30 14:45
可以签也可以不签,主动赔钱。
7 何欣欣律师  2019-08-30 15:05
报警处理即可,可以调解处理
8 徐岳律师  2019-08-30 16:01
看清楚签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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