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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
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 我2018年6月通过网络渠道联系卖房者购买74平米住房一趟,但原房主从2014年一直拖欠物业管理费2000多元。自从过户后物业公司一直找我讨要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我联系原房主后原房主答复我这是他本人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和我没关系。我有没有义务去给物业公司缴纳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多谢!
2019-08-26 20:04 阿七(上海-黄浦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8-27 10:24
可以诉讼维权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9-08-26 20:15
你只需要支付过户后产生的物业费
3 姚志斗律师  2019-08-26 20:35
支付过户后产生的物业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9-08-26 21:01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5 张向锋律师  2019-08-26 21:39
你需要支付过户后的物业费。
6 110网律师  2019-08-27 10:33
你只需支付过户后的物业费
7 王珂律师  2019-08-27 10:33
你没有这个义务的
8 代雨庭律师  2019-08-27 12:15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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