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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辞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孕期被辞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2012年6月进入私人公司上班,答应3-6个月转正(试用期1200),转正后加工资(1500/月,交5险)。3个月试用期满,公司就提出来给转正,但一直没有帮忙转,也一直没有加工资,交保险……11月签了合同,3年期的,也没有没有加工资,交保险;(12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直到2013年的1月份才加了工资,开始交保险。1月份的时候公司就加大了我的工作内容;2月份的时候提出来减轻工作量,公司不同意,找我谈话,说接受我的辞职(之前没有提出辞职),自己也不想做了,就提出了辞职。。。这也算是协商一致么?还有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2013-03-04 11:23 ximodi……(云南-德宏)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曾邵华律师  电话:15211131550  2013年03月04日 11时27分
1、前五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
2、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应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
3、公司延长试用期应支付正常工资的赔偿;
4、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3-03-04 11:28

5、公司应补缴社保。

2 110网律师  2013-03-04 11:32
前五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应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延长试用期应支付正常工资的赔偿;建议保留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3-04 11:39
主动辞职的话没有,如果不是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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