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免责 我是一名物业公司的客服员,我们有替客户签收挂号信的义务,曾经2010年1月份左右有几次签收了几张信用卡,经查通讯录无此收件人,就打算第二天退掉,结果很快就来本人问这封信,为了谨慎起见,当时是要那人凭身份证才签收的,然后我们存下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但是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7月份了,平信中收到了律师事务所发的一封催款律师函。现在的信只能退掉。现在主要的是我把那张身份证复印件弄丢了,不知道欠款是不是会牵扯到我。担心中。谢谢
2010-07-07 13:29 米蕾(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07 13:43
应该不会。
2 陈晓云律师 2010-07-07 14:34
不会。
3 赵江涛律师 2010-07-07 14:37
不会
4 孙新律师 2010-07-07 17:44
信用卡消费和主人均不是你,你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