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赔偿员工的差额部分的工资吗?(我也是员工) 我是吉林白城的,我有个问题想咨询:第三方公司跟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委托管理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和我们签了用工合同(合同里没有工资数额,工资发放执行的是以前公司的标准),现场费用通过工资形式发放到员工银行卡,我把员工银行卡收上来,统一由我支配费用,现在第三方公司要求劳务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员工银行卡我也还给员工了。但是员工查银行卡流水发现是工资发放流水(这里面包含现场费用),发到手的工资不是卡里的数额,就找我要差额的工资,差额部分都用在公司日常支出了,我想问,我该负责这部分差额工资吗?
2019-08-16 06:41 王宇辉(吉林-四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8-16 07:23
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9-08-16 07:44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9-08-16 07:00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9-08-16 08:05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5 冯倩雯律师 2019-08-16 10:51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6 谢玉洁律师 2019-08-16 11:55
个人应得的劳动报酬,单位无权使用。
7 赵国凤律师 2019-08-17 08:13
不知你是什么身份?工资款任何人无权动用。无权动用的钱用了,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