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在即有分期分期手机已经逾期1年多了,现在公安局说
你好律师,我在即有分期分期手机已经逾期1年多了,现在公安局说 你好律师,我在即有分期分期手机已经逾期1年多了,现在公安局说要抓我去拘留是不是真的
2019-08-05 10:38 ask201……(贵州-黔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9-08-05 11:12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
2 110网律师  2019-08-05 14:14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3 冯倩雯律师  2019-08-05 16:26
这种情况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9-08-05 20:21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