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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
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 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过去了 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过去了,然后签合同了,经理让我存4000千元钱,到放款的银行卡里面,说这是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我担心我存款之后,他把我钱取走,
2019-08-03 16:25 ask201……(湖南-株洲)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03 16:26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9-08-03 16:27
低级骗局。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8-03 16:31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4 李大贺律师  2019-08-03 17:1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5 冯倩雯律师  2019-08-03 23:10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6 闫燕律师  2019-08-09 11:18
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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