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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过去了
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过去了 我刚刚在云南合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我把我的个人资料发过去了,然后签合同了,经理让我存5千元钱,我没同意,心里觉得好像诈骗,我不办了,他们说合同签完,说我违规,要把资料,合同传到我这法院,并说把我上到征信系统上,我想问问律师,我违背合同了吗?能上征信系统吗
2019-06-07 15:32 ask201……(黑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6-07 15:38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6-07 15:41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6-07 15:42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6-07 16:31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5 陈晓云律师  2019-06-07 15:49
不用理会,有事报警
6 李大贺律师  2019-06-07 16:2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7 殷运健律师  2019-06-07 17:43
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到检察院阅卷,了解相关案情和证据,申请取保候审、视具体情况作罪轻或无罪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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