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过继出去的子女遗产分割的问题 姥姥共有5个孩子,其中老二已经很小就过继出去,并且老二已经继承了他养父母的遗产,现在他想分姥姥的遗产,请问可以吗?姥姥生命的最后的一段日子都是其他4个子女轮流照顾的,他没有照顾,以前也顶多是去看看姥姥,因为毕竟在一个村子里,姥姥留有一处房产 还有一些村里的股份,现在村里一直冻结着 我想问 大队是不是该主持给肯定有继承权的那4个子女公正分割遗产,如果过继出去的老二不同意 应该他来提起民事诉讼他举证?我们应该正常分割~村委会不跟分配,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帮我解释下 谢谢了~
2008-12-20 15:10 xiaofa……(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20 22:39
办理收养手续的,没有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08-12-20 15:18
老二毕竟是你姥姥的亲生子女,所以他有继承权.但有于他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少分
3 孙新律师 2008-12-20 21:03
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 下 没有过继的概念的 你可以与我电话具体联系的
4 孙新律师 2008-12-21 09:48
老二如果被他人合法收养(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则无权再继承你姥姥遗产。继承人分割遗产可以通过遗产分割协议进行。
5 刘江律师 2008-12-21 09:50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6 孙新律师 2008-12-21 11:40
如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则与生父母之间不再互享继承权.你可以与我电话具体联系的
7 舒瑜律师 2008-12-31 11:03
已办理收养手续的,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