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20年,公司原是国营企业,后转包给个人承包,现在公司结业了,给我的补偿金是:2008年前按1994年的劳动法补偿条例,按每年一个月1021元补偿,2008年后按2008年的劳动法补偿条例,每年一个月按我现在工资来补偿,这样合法吗?
2013-02-28 10:38 LSX166……(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2-28 10:39
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3-02-28 10:41
是恰当的。
3 110网律师 2013-02-28 10:41
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和公司协商一下
4 杨艳国律师 2013-02-28 16:34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3-01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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