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同居关系法律咨询 男女同居近10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后非婚生一女儿今年7岁 同居后购买的商品房两处 第一处房屋产权为男女双方名字,第二次房屋产权为女儿名字,现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而解除同居关系 因女方私下协商不满意。要起诉上法院,现咨询一下 如果上诉至法院 法院会如何判决?
2013-02-27 18:45 jidian……(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7 19:21
第一处房产平均分割,第二处房产属于女儿所有
2 孙新律师 2013-02-27 21:24
第一套房两人共有,第二套属于你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