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什么处罚构成敲诈勒索罪 嫌疑人甲和乙系两口子,某日因琐事争吵,甲认为乙与其他女子有染,甲便驾车将自己认为有染的女子车子砸烂,事后确定该车子不是有染女子的车,砸错了,车主报警后经鉴定损失为6019元。丙和丁系该被砸错车主两口子,车子落户为丙的名下。因甲涉嫌故事损坏财物罪,但哺乳婴儿被取保候审,在其期间甲和乙联系车主丙和丁协商赔偿问题,丙和丁要求赔偿20万元(新车购价不足20万元),甲为担心判处刑罚,同意赔偿并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当日交纳了8万元,尚欠12万元未赔偿,随后几天法院开庭,根据协议和谅解判甲免予刑事处罚。之后的12万元双方一直未提出也未履行赔偿。现在,甲乙反悔,告丙丁敲诈勒索,理由为当时怕甲被判处刑罚以及丙丁有权势和跟黑社会人员有联系而害怕。请问,丙丁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9-07-17 15:44 周进副(云南-楚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7-17 15:46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