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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A专职炒期货,委托B吸收公共存款,B通过向亲戚、朋友、同事吸收公共存款,承诺高额利息回报,总共筹集了2000多万。账户由B保管,A只是拿来炒期货。A是给予了B一定的经济利益的,B在此期间也是购置了一定的资产。最后A炒期货失败,账户只有180多万,A已自杀。此事件中受害人并不认识A,钱款都是直接交到B手上的。请问在这起事件中,B应承担什么责任?受害人可以向B索赔吗?
2019-07-12 19:59 xwgm(江苏-南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9年07月12日 20时52分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9-07-12 20:07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的  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7-12 20:59
及时诉讼解决
4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7-13 10:19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
5 冯倩雯律师  2019-07-12 22:54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6 赵江涛律师  2019-07-13 10:20
受害人可以向B索赔;
需要结合具体的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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