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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分手后女方坚持要生下孩子
未婚先孕 分手后女方坚持要生下孩子 我与女友因为性格实在不合,导致分手,但是她已经怀孕2个月,经劝解原先她同意做掉孩子,给了她1500元,后来她又反悔不同意打掉孩子,并坚称要生下孩子,以后法律鉴定,要分我家的房产叫我出抚养费。很无奈,求教各位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妥善处理?我们没领结婚证,复合是不可能的了,现在已经闹得不可开交,谢谢帮忙解答了。
2013-02-25 14:57 mafanb(贵州-黔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5 15:03
由女方决定是否要孩子,如果坚持生育,男方是有抚养义务的,要支付抚养费用。
2 陈晓云律师  2013-02-25 15:03
生不生由她决定,她要生下来的,你有抚养义务。
3 孙新律师  2013-02-25 15:15
女方的行为不属于敲诈,如果孩子生下来,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4 唐羽生律师  2013-02-25 15:45
如果生下来,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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