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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以孩子要挟
未婚先育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女方以孩子要挟 男方无工作,无抚养能力,因此男方要求女方打掉孩子,女方不仅不肯打掉孩子,并每天发信息打电话要挟男方,致使男方精神快要崩溃。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女方打掉孩子?
2013-02-19 12:39 小叶草(安徽-淮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19日 13时14分
男方无权要求对方打掉孩子
2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3-02-19 12:54
无权要求
3 110网律师  2013-02-19 12:41
没有权利。
4 110网律师  2013-02-19 12:53
没有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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