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产赠予的相关问题,恳请解答,谢谢! 我有一套房子是父母买的,结婚前办的买卖转让(是由我妹的名下过户到我名下),结婚后我母亲用这套房子于不同阶段办理了共计四次抵押贷款,贷款人是我本人,但实际还款人是我母亲,因为钱是她拿去周转的。后来她债务太多,周转不过来,由我还了一部分贷款。同时她还用我另一套婚后房产做了抵押贷款,同样,贷款也是由我和她共同还清的。现在她要求收回这套婚前房产,因为她认为这是她买的,她有权收回(她收回的目的是为了还他的其他债款)。但是我认为我也偿还了部分贷款(约占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二),同时这些还款是我婚后还的,中间是否有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房子不能让她收回。请问我的理解正确吗?我母亲是否有权收回这套房产呢?肯请帮我解答,谢谢!
2013-02-25 13:38 757673……(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成启峰律师 电话:13961058789 2013年02月25日 13时42分
您好。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产权人是你,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你母亲无权收回房产。
2 110网律师 2013-02-25 13:48
已经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及代偿的部分贷款为共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