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不上班,4号还上过网发过微博,7号被水警从河里捞上尸体,工厂要负责任吗? 1号开始没去上班了,没辞工,工资也没拿,4号还上过网,在网上发过微博,7号就被水警从河里捞出尸体,没明显外伤,法医认定为溺水死亡,一个月后家里人才知道,请问该如何处理?工厂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话需承担哪方面责任?补充(没去上班是因为和厂里面领导闹矛盾,就什么招呼没打,也没签离职书就没上班了。)
2013-02-24 15:57 QW3178……(广东-佛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4 15:59
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工厂没有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3-02-24 15:58
答:工厂不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2-24 16:09
如果是自杀行为,一般情况下工厂方不用负责。
4 王晔律师 2013-02-24 16:24
工厂没有责任。
5 刘青芳律师 2013-02-24 16:34
你发了,工厂没有责任。
6 陈健辉律师 2013-02-25 09:21
查明死因后,确定单位是否需要承担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