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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事在精神状况激烈的情况下对我进行的人身损伤,她是否需负责任,我能通过哪些途径要求?
关于同事在精神状况激烈的情况下对我进行的人身损伤,她是否需负责任,我能通过哪些途径要求?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下,关于同事在精神状况激烈的情况下对我进行的人身损伤,她是否需负责任,我能通过哪些途径要求?

    2013年2月15号下午16点左右,我公司宿舍一同事因咳嗽激烈,又呕吐,我对她进行关心,问她是否需去医院看病,她对我行进了人身攻击,造成脸上被抓了两条伤痕。我现在休息都不踏实,眼前老出现她攻击我的那一幕,她本人已被送往康宁医院,但我目前还不知她是真的精神不正常 还是装疯卖傻,请问,这种情况下她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否可以要求她进行负责?
2013-02-24 15:07 314274……(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4 15:21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如果是精神有问题,则由她监护人负责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3-02-24 15:29
如果对方是精神病,由监护人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3-02-24 15:29
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肯定要赔偿你,她有精神疾病不能作为对你赔偿的抗辩理由,至于她本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则需要对其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她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由她的监护人给你赔偿。
4 江珍来律师  2013-02-24 15:35
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2-25 09:07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如果经鉴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她的监护人赔偿。
6 秦步基律师  2013-02-25 10:18
若是真有问题,你该庆幸,对自己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不论真假,都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7 110网律师  2013-02-25 11:03
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8 吴君瑜律师  2013-02-25 15:34
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如果产生医疗费的可以主张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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