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抵押金问题寻求解答 我17年在湛江开了一家外卖店,因为种种原因亏损非常严重,今年春节前就私下转手2万给我的员工继续经营,当时,外卖的加盟公司不允许直接转手,所以,当时也没有办成过户手续,所以他一直挂着我的名义在经营,6月中旬,要交品牌使用费5000元,她说不干了,她要在我原先租的铺子自己干。我只能把我加盟的品牌解除合同。我现在刚办了与加盟公司的提前解除合同协议,如果办妥,加盟公司会返回我原来交过的抵押金1万元。现在,我那个经营的员工要我把这个抵押金全部给他,我该怎么办?我觉得这个抵押金跟她关系不大,他不做这个品牌,我就和公司解除合约,拿回我交的抵押金,不知道对不对?
2019-06-25 20:53 jcjc66……(广东-湛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年06月25日 21时45分
协商或者起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6-25 21:44
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