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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还钱,有道理吗?
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还钱,有道理吗? 我提出辞职公司要我还钱,有道理吗?
我2012年5月5日进公司,我只是一名一线的普通员工,试用期月薪2600元人民币(没有交五险一金),4个月后转正工资还是2600元人民币(交五险一金),公司对我们部门实行费用包干绩效提成的机制,工程到2013年1月底完成,把所有费用扣除,我们部门剩90540元人民币,按公司的提成方案,公司要提走三分之二。但在我们部门经理的努力下公司没有提走哪三分之二。最后年终我拿了11200元人民币。年后2013年2月20日我提出辞职,公司人事部对我说我们之前的那三分之二是部门借来发给我们的是要还给公司的(我们部门经理签的字我不知道),但之前我并不知道,加上为了赶工期我们加了很多的班。现在公司坚持要我还钱才能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最后,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2013-02-22 14:55 xzc866……(贵州-遵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电话:15329803560  2013年02月23日 17时33分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不用先还钱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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