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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纠纷,本人曾在上海拍拍贷当时办理手机分期,当时手机卖场有拍拍贷业务员
网贷纠纷,本人曾在上海拍拍贷当时办理手机分期,当时手机卖场有拍拍贷业务员 网贷纠纷,本人曾在上海拍拍贷当时办理手机分期,当时手机卖场有拍拍贷业务员,所有手续都是他们一手帮忙操作,后续还款利息与当时他所说的不同,总借款5100,18期,每月530多还款,已经还款10期,剩下还需还款4000多,当时业务员一手操作,后续联系不到这个业务员,现在逾期后每天电话轰炸,联系亲朋好友,严重对我生活造成影响,想问问怎样处理
2019-06-17 10:47 DT(安徽-淮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9-06-17 11:07
必要时可报警。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6-17 11:25
这是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9-06-17 14:34
报警处理
4 李大贺律师  2019-06-17 13:16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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